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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营销中介服务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1-066534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南宁景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8次集团党委会(会议纪要〔2018〕8号)受南宁景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景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就租赁营销中介服务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HBHJCG-2018087

二、采购项目名称

租赁营销中介服务商项目

三、采购内容

1.具体内容:黄龙寨小区商铺租赁代理营销服务和武汉大道(原陆渔一级路)立柱式广告位T牌广告租赁营销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青秀区金湖路东一巷6号;

3.服务期:3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资格要求:供应商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以下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后审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商务信息咨询、广告业务、物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房屋租赁中至少两项。

3.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的身份证。

4.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和获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下午17:00时止;

2.获取方法:具备磋商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407室)申请领取;

3、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交易主体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供应商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 16 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407),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6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407)

八、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宁景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允以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南宁景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景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秀区渔洋关镇南北二路

联系人: 李艳琴

联系电话:1354577765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407

联系人: 郑晓枫

联系电话:15090865679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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