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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新县城艾家坪路(体育馆至青岗岭段)道路工程A标段第4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2018-11-156498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十二页关于甲供材事项说明第五条:投标报价下浮的工程项目中甲供材料费以及甲方认价材料不列入下浮的计算基础与招标文件第三十六页的3.3.3中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有无冲突?

答:不冲突。“投标报价下浮的工程项目中甲供材料费以及甲方认价材料不列入下浮的计算基础”是招标人对甲供材单价的要求,投标人不能变动;“招标文件第三十六页的3.3.3中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是对投标总报价的计算要求。

问:为什么有部分型号的商品混凝土未列入甲供? 

答:本项目只对部分材料实行甲供材,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甲供材清单执行。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招标人:青秀长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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