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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硕坪沙湾至卡坳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19-12-115969

1.招标条件

景硕坪沙湾至卡坳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19】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省预算内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南宁景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硕坪沙湾至卡坳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秀区景硕坪镇。

2.2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接G351景硕坪镇区沙湾段,经洞口村、腰牌村、三教庙村,重点位于卡坳(与小黄公路交叉),对接柴埠溪景区道路,路线全长约5千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K0+000~K0+480、K4+565~K4+944.246路基宽度14米,K0+480~K4+565路基宽度11.25米。本项目可研批复的建安工程费用为5785.44万元。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施工监理招标。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N+2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N个月(与项目建设期相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条长度不少于5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南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青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wf.gov.cn)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9年12月11 日至2019年12月21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7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投标:①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青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青秀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青秀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秀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青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青秀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青秀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wf.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景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秀金湖路东一巷6号

联 系 人:黄蓉

电    话:13618680456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住邦科技园A区13号楼2单元

联 系 人:李芳

联系电话:0717-694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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