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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硕•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围挡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6-056494

(招标编号:HBHJCG-2020022)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省,南宁市,青秀区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景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就景硕•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围挡工程(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编号:HBHJCG-2020022 

2、采购项目名称:景硕•星辰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围挡工程(一期)

3、采购预算金额:634805.23元

4  建设地点:青秀区渔洋关镇

5、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种款型景观围挡,总长度263米,面积约860平方米,其中隧道口款型1/2长度98米,主干道款型3/4长度165米,主体为钢结构,饰面为仿真草坪、拉布灯箱、喷绘布、发光字等装饰广告材料,含电气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2.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③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广西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7被授权人及拟派项目班组人员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由授权单位统一缴纳到个人的发票或收据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授权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所在单位缴费的证明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

2.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彩色复印件(证件资料应清晰可见),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从2020 年6月5日12 时00 分到2020 年6月12日 17 时30 分。

2、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 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500 元/份(人民币),文件费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14时30分(注14:00 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提交评标委员会按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5、磋商时间和地点:

5.1、磋商时间:2020年6月16日14时30分

5.2、磋商地点: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宁景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nljzy.com/)。

7、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景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秀区渔洋关镇

联 系 人:黄蓉

联系电话:1361868045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

联系人:望贝琴

联系方式:15994230027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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