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新闻动态
  3. 通知告示

茶城至邓家坝一路三桥工程(桥梁)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0-09-046153

一、招标条件

青秀渔洋关镇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青秀长富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茶城至邓家坝一路三桥工程(桥梁)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渔洋关镇后河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附近,工程范围包括两座车行桥(桥头堡桥为拆除重建,双向四车道;沿河路桥为新建,双向两车道),两座人行桥,沿河路地下通道(双向两车道及辅道)及排水等工程。主要包括桥梁、通道、管网、绿化、照明及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青秀区渔洋关镇。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工期控制目标: 总工期 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 350 日历天。

5、质量控制目标: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或公路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广西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广西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施工方)和联合体成员。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工程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南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青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wf.gov.cn)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20年09月04日至 2020年09月14日。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具体缴纳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青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青秀渔洋关镇后河大道 27 号青秀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3 楼)公开进行。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青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wf.gov.cn)。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09月04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秀长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青秀渔洋关镇后河大道 27-1 号

联系人:黄蓉

联系电话:1361868045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

联系人:李淑琼

电话:13477137913

                    2020年09月04日


扫码关注景硕集团微信公众号